2015年3月30日 星期一

教理主題:恆心至終的恩賜

本主日是「基督苦難主日」,也稱「聖枝主日」,是教會聖周的第一天,紀念耶穌基督的逾越奧蹟。今天的進堂會以「祝福樹枝」和「遊行」作開始,目的是指向基督的苦難。

基督塵世的旅程帶給所有信徒「恆心至終的恩賜」。信徒在生命的祝福和考驗中,若能保留堅決、恆心不變的信德直到生命的終結,就是神學家們所稱的「恆心至終」。我們知道這事只靠人的力量是不可能完成,若要恆心至終,我們需要仰賴天主的恩寵協助我們以毅力、決心,堅持到底;另一方面我們需要在生活中熱切地與天主的恩寵合作,直至塵世生命的結束。基督是我們獲得這恩賜的來源,透過祂的苦難,信徒被邀請與祂結合,在任何痛苦或困難中,忠實地以基督「恆心至終」的態度來面對世間所有的考驗。

耶穌人世間的旅程,也經歷過生命的考驗,他向世人宣布天主的國,可是人的敗壞、罪惡、軟弱,阻礙了天國臨現人間,耶穌不惜交出自己的生命面對人的邪惡,堅決保守他一生的使命直至生命的終結,只為了我們的得救。我們相信因為天主願意人人獲享救恩,所以縱使我們在生命的旅途中遇到困難、邪惡和罪惡,天主仍會引導祂的受造物,「抵達那最後的安息的祥和中」。(教理314)

保祿宗徒清楚為我們說明耶穌恆心到底的力量是源自他的謙抑自下。耶穌甘願「空虛自己」降生成人,放棄原本所有的榮耀,和一切合理的權利,甘心忍受不合理的待遇。(參閱讀經二)耶穌本是聖潔無罪,卻為人的罪忍受一切的羞辱和痛苦,即使被人出賣、離棄、否認,甚至面對最羞辱的十字架苦刑,也從不逃避,不反抗。耶穌的堅忍不是一時、一刻,而是一生恆心堅忍地面對。他身為君王卻忍受了奴僕般的侮辱,猶如依撒意亞先知所描述的「受苦的僕人」,因為他堅信天主不會使服從祂旨意的人受辱。(參閱讀經一)今天的福音,耶穌在十字架上仍然堅信天主的拯救,他以聖詠廿二篇向天主作出最深切的呼號,以顯示他到了生命最後的一刻,仍然沒有減弱他對天主的信靠。

耶穌亦親自為門徒即將面臨的考驗向天父祈求,可是門徒未有打開自己的心,與天主的恩寵合作。按照今天馬爾谷福音的記載,耶穌早已告誡門徒:「你們要為我的緣故跌倒」。耶穌的門徒猶達斯,為了耶穌不符合世上君王的形象,便失望地以區區數十個銀錢把耶穌出賣交給司祭長;耶穌的眾門徒,在橄欖山上因耶穌的被補而四散,還有其中的一個少年人,狼狽地撇下身上的麻布,慌忙地赤著身子逃跑了;至於誓言要與耶穌同死的伯多祿,也害怕得三次否認耶穌。門徒的跌倒也是所有信徒的寫照,面對前路不解時,如只依靠自己的力量,卻忘記了天主的慈愛和大能,我們無法可以恆心至終地追隨基督。但當明白復活基督為我們所帶來的救恩時,我們就能像宗徒和歷代的殉道聖人一樣,雖然面對苦難甚至死亡,仍能為信仰堅持到底。

耶穌基督是我們的典範、嚮導和導師,我們在基督內才可以完全明白天主的愛,和祂的計劃。若我們能空虛自己,與基督的苦難結合,我們就能以基督的思想、態度,面對世間一切的痛苦直至生命的終結。基督的一生是為我們而活:從降生死亡復活,以至現在,基督仍
在天父面前為我們轉求,且透過祂的聖神保護和安慰我們(參閱教理519)。我們應該在每一境況中繼續與天主的恩寵合作,讓我們的生命在祂內開始,在祂內完成,「恆心到底」直到生命的終結,以獲得完滿救恩的喜樂。(參閱教理1821)

生活反思/實踐
1. 你認為什麼是恆心至終的恩賜?
2. 你經歷過他人對你不合理的對待嗎?你怎樣學習基督的謙抑自下,為主忍受一切而不發出怨言或惱怒?
3. 你相信天主的恩寵已在你之內嗎?你如何領受基督給你的愛?你如何延續基督的生命,在困苦中與祂的苦難結合,堅持到底?

教區教理中心及教理委員會提供
2015年3月

「獻身生活年」通訊 - 聖保祿堂區通訊(第十九期)


四旬期-除舊迎新

四旬期,字面意義是指四十天的時期,今天,四旬期的深層意義,並不拘泥於四十天之數,而是把四十天齊期與準備復活慶典相連。在這期間,我們應該準備身心善度復活佳節,以紀念基督逾越死亡,光榮復活...

詳情大家可於網上下載閱覽!

2015年3月22日 星期日

教理主題:基督徒的祈禱

今天的讀經一選自「耶肋米亞」先知書。當耶肋米亞任職先知時,正值南國猶大內憂外患之際。 耶肋米亞認為盟約的破壞以及這為國家所帶來的災難,都是由於選民們所擁有的頑固的心(見耶5:23, 13:10, 23:17)。在舊約中,「心」是人內在的意志和作決定的地方,而非只是情感之所。但與此同時,先知也指出儘管以民破壞了盟約,但上主仍是忠信的,祂必為 他們帶來救恩,並與他們訂立新的盟約。西乃山的盟約是刻在石版上的,並由以民的祖先們一代一代傳下來。但將要來臨的新盟約會是由天主親自與每一人所訂立,並刻在每一人的心中。新選民遵守法律不會再只求外在的禮節,只是出自內心的皈依,這皈依源自對上主深度的「認識」和「愛」。在讀經二的希伯來人書中,耶穌被作者形容為最完美的司祭及新盟約的中保。今天的讀經來自一個較長的片段(4:15至5:10),主要是描述耶穌作為司祭的特質。藉著在十字架上的死亡和自我奉獻,並透過祈求赦罪的祈禱,耶穌成了天人間的中保,永遠救恩的泉源,並按照「默基瑟德」的品位,永為新約的大司祭。

今天的福音承接上主日有關復活拉匝祿的敘述,耶穌指出祂要受光榮的時間已經來臨。經文中提及有外邦人想拜訪耶穌,這預示著萬民都要前來見證人子的光榮。在若望的描述中,耶穌十分清楚自己在世時的工作和使命。而祂的「時辰」正是指祂的受難和光榮,透過死亡、復活和升天而回到天父的身邊。耶穌直接地向天父說出的祈禱,表達了祂的服從,也得到了天父的肯定。天父更應許所有歸向耶穌十字架(被舉起)的人,都可獲得救恩。這呼應了在這段經文起初所述,外邦人來拜訪耶穌所象徵的普世救恩。

祈禱就是將整個人置於天主父、子和神親臨中的習慣。天主教會的傳統相信祈禱就是嘗試或已成功地將整個人指向或共融於深愛著我們的聖三之中。為信徒來說,這共融常常是可能的,因為藉著入門聖事,我們已與基督結成一體,祂是通往聖三內在生命必然的途徑。祈禱可以是發聲的,也可以是靜默的。但最重要的還是祈禱應該引領我們透過耶穌基督與聖三聯繫在一起。基督徒祈禱的特色正是與基督的共融,並且這共融擴展到祂的身體、教會內。祈禱的幅度就是基督之愛的幅度。(CCC2565)

因此,祈禱不應是發自人的咀巴,而應是發自人內心的最深深處。聖經有時將這人的最深處稱為靈魂或心神,而稱為「心」的次數最多。的確,是人的心在祈禱。如果心遠離天主,外表的祈禱就虛而不實。(CCC2562)相反,若人的心靠近天主,則祈禱才會找到它真正的意義。

在這裡我們所指祈禱應發自人內心的「心」,並不是指肉體上的心臟,而是人內裡最深處的居所。心是理性抓不到,別人也摸不著的隱密中樞,只有天主的神才能洞察和認識它。心是作決定的地方,在我們心靈慾望的最深處。心是真理所在,是我們選擇生或死的地方。心亦是相遇之處,因為我們都是天主的肖象,我們受造是活於天人的關係之中:心是天人結盟之所在(CCC2563)。

由此觀之,基督徒祈禱的第一個特色就是它完完全全是天主的禮物和恩賜。祈禱不一定要發聲,也不一定要經過理性的編排。它可以是純默想的,祈禱者甚至可以進入「神魂超拔」的境界,被提升致完全與主同在的經驗中。由於真正的祈禱發自人內心的最深處,在這裡天主與人相遇,所以我們相信基督徒的祈禱一定是天主的禮物。耶穌先來尋找我們,開口向我們要水喝。耶穌口渴;祂的要求來自天主的內心深處:天主渴望我們。不管我們知道或不知道,事實上,祈禱就是天主的渴望與我們的渴望相遇。天主渴望我們渴望祂(CCC2560)。

基督徒祈禱的另外一個特色就是聖神的臨在。聖神是耶穌在世時所預許的「護慰者」和「施恩者」。祂常常是基督徒祈禱的內在導師,祂的傅油滲透我們整個的存在。當然,每位祈禱者各有不同的祈禱途徑,但是,是同一聖神在眾人內並偕同眾人行動。在聖神的共融中,基督徒的祈禱才是教會內的祈禱。(CCC2672)

最後,透過祈禱我們得以與天主之母獨特地聯合在一起----因著她的同意和與聖神的合作,使聖子的降生成人得以成為事實。天主教會相信耶穌是天主與人類之間的唯一中保,唯一的道路。同時間,我們也宣認瑪利亞---耶穌的母親,也是我們的母親(這為耶穌來說,是顯然易見的)為我們指出了這道路,她也是這道路的「標記」。這完全是由於瑪利亞在天使報喜時以信德表示同意,並毫不猶疑地保持著此同意,直到十字架下(CCC2674)。這樣看來,當一名基督徒願意懷有聖母的心情,與聖母一起對上主表達出「我的靈魂頌揚上主」的讚頌時,他也把自己置身於聖神的庇蔭和工作之下,並與聖母一起向上主說出她的名句:「願照你的話成就於我吧!」(路1:38)

生活反思/實踐
1.  你有祈禱的習慣嗎?你是否恆常地祈禱?你祈禱的來容是甚麼?你是否常在祈禱中求賜予力量承行主旨、光榮天父?
2. 你有否在祈禱中經驗過與主共融的甘飴﹖你有否特別的計劃來改善你未來的祈禱生活?

教區教理中心及教理委員會提供
2015年3月

2015年3月12日 星期四

教理主題:恩寵

不少教友喜歡祝願人「天主賜你很多恩寵」。但有沒有想過,由於恩寵不像其他物質般,可以看得到或觸摸得到,那麼,人是怎樣領受和認出天主賜予的「恩寵」呢?我們可以嘗試從本主日的幾篇讀經及有關的教理中,了解一下恩寵的道理。

讀經一是取自編年紀下的最後一章,當中簡略地道出南國猶大滅亡、聖殿被毀、人民被充軍至巴比倫的原因,就是全國上下對天主不忠,眾人漠視先知的勸告,犯罪離棄天主。聖詠137就是描述他們被充軍時的心情。不過,出於對以民的憐愛,在流徙七十年後,天主感動了波斯王居魯士,並藉他的手向猶太人施予一個意想不到的恩惠,准許他們回國重建聖殿與家園。

讀經二致厄弗所人書與編年紀下36章,有關人的悲哀狀況和救援,甚有相同之處。保祿說人因罪惡而喪亡,但天主沒有棄人類於不顧,反而在他們無能為力時,賜下耶穌基督,使各人在他內,同他一起復活。保祿說人的得救不是出於功行,而是「由於恩寵」,也就是說人本身絕對無法賺得救恩,天主往往無條件和慷慨地給予罪人恩惠。若望福音提到天主賜下獨生子,作人類得享光明和永生的唯一途徑。然而,天主也讓人自由地去選擇接受或拒絕祂,誰若願意瞻仰被釘和被舉揚的耶穌基督,便可獲得救恩,這也是天主給人的最大恩寵。

恩寵一詞來自拉丁文gratia,含意十分豐富,有「俯就和善意,白白的贈與,佳美和可愛,以及受惠後的感謝」等意思(見《神學辭典》353「恩寵」一條)。《青年教理》338綜合了《天主教教理》1996-1998各條說:「恩寵是天主給人愛的禮物,就是祂至善的援助,來自祂的活力。藉著十字架和復活,天主將自己完全獻給我們,在恩寵中將自己傳達給我們。恩寵就是天主所給我們的一切,我們原是分毫不值祂如此」。教宗本篤十六世說「恩寵就是天主的垂顧,就是我們受祂愛的碰觸。」是天主對人的自我通傳。天主所給的,一直都是祂自己。在恩寵內,就是在天主內。

為天主教徒來說,不同的恩寵有不同的作用,亦是天主在不同時刻和需要時賜給人的恩物。聖化恩寵(又稱神化恩寵)是天主在聖洗聖事中注入我們心內,使人成為天主的子女,分享聖神的生命,成聖的泉源。由於聖化恩寵使我們具備行善的恆常和穩定的傾向,使
人能在天主的愛內,依照天主的召喚而生活和行動,故亦稱「常居的恩寵」或「寵愛」。有些恩寵則是在人的聖化過程中,天主為幫助我們認識、期望如何行善避惡,而引領我們去做一切歸向祂,並符合天國的事而賜予的,我們稱之為「現時的恩寵」或「寵佑」(教理1999, 2000)。每件聖事有其專有的「聖事恩寵」,使人得到特殊的神恩。這些神恩就是聖保祿宗徒經常在他的書信裡提到基督徒用來建樹教會的恩典(教理2003)。在眾多恩寵中,「地位恩寵」是天主賜予信友特殊的力量,去執行和善盡他們在基督徒生活中的職責和教會內的職務的(教理2004)。因此,我們相信神職人員、修道人員,以及度婚姻生活的人,特別擁有地位恩寵去回應天主在他們的職位和身分中的召叫。

恩寵的施予者是天主,是屬於超性界,故可以說恩寵超越我們的經驗,只能透過信德才能認識到它。雖然如此,天主給我們保證,只要我們常與祂保持親密的父子關係,與世界萬物,保持適當的受造關係;接受自己的有限,但不斷追尋至善,恩寵生活便能發揮它的功能,使人分享到天主的生命,也使人遵循人的本性更完美和聖善地發展和生活。(參閱《神學辭典》354「恩寵神學」)。一個人常是憑藉他所結的果實,使人認出他是否活於恩寵中(參閱瑪7:20)。當聖女貞德被問及是否知道自己生活在天主的恩寵裡時,她回答說:「如果我不在,願天主把我投入其內,如果我在,願天主留我活在其內。」聖女這番話,令我們更明白人的成義是來自天主的恩寵,幾時天主的恩寵在我們內運作,便能使我們看穿自已的貧乏,增加對天主的信德。

生活反思/實踐
1. 回想自己的生命,直至現在,天主給了你什麼大大小小的恩寵?這些恩寵如何影響或幫助了你?
2. 你有為所領受的恩寵向天主謝恩嗎?假如有,請你繼續這樣做。假如沒有,請從今天開始,每天感恩。
3. 請也為那些從不會感恩的人祈禱,願他們早日感受到天主的愛和恩惠,並與天主的恩寵合作。

2015年3月6日 星期五

教理主題:十誡

今天的讀經,承接著上兩個主日的主題,由天主與人的盟約與祭獻,帶到盟約最基本的內容──十誡。天主與以色列子民立約,要他們成為祂的子民,遵守祂的法規,而這法規就是十誡。以色列子民對上主所吩咐的話,作了「聽從、奉行」的承諾後,天主就恩賜誡命和法律作為他們生活的依據,所以十誡是天主與其子民所締結盟約的一部分。(參教理2060)然而誡命需要在天主的盟約之內才能取得其圓滿的意義。(參教理2061)

很多時,人誤以為十誡是消極地限制著人的自由,禁止人去進行某些行為,但其實十誡主要的作用是要道出人因立約而歸屬於天主的含義。按十誡而生活其實就是在回應上主主動對人的愛,透過知恩、尊崇、欽敬、感謝與天主合作,實現祂在歷史中所進行的救恩計畫。(參教理2062)

舊約的法律是啟示法律的第一步。它的道德規範已濃縮在十誡中。誡命禁止所有違反愛天主、愛近人的事,並命令為愛天主、愛近人所必要的事。十誡是一道光,光照眾人的良心,為給人顯示天主的召叫和道路,並為保護人對抗邪惡(參教理1962)。它準備和安排選民和每一個基督徒,使他們在救主耶穌基督內皈依及接受信仰。(參教理1963)

在今年四旬期開始時,教宗方濟各曾在彌撒講道中指出:「天主十誡上對天主、下對近人,二者均囊括其中。我不能說:『我遵守前三條誡命,其餘的就得過且過。』不能這樣。若你不遵守後七條誡命,你就無法遵守前三條;若你遵守其中一條,就得遵守全部。這十條誡命彼此密切相關:愛天主和愛近人本為一體。(參教理2069)若你打算作補贖,且是實際而非表面上的補贖,你就必須在天主面前痛悔,同你的弟兄與近人和好」。基督徒蒙召愛天主也愛近人,在四旬期尤應如此。教宗勉勵眾人分辨「表面工夫和實際作為」。對上主而言,「不吃肉類卻互相爭吵、剝削勞工,不算是守齋」。如果我們只著眼守好誡命的表面,而沒有真正的悔改皈依,一切都只是徒然。

教宗說:「許多男女雖有信仰,卻把十誡分開。他們會說:『是的,我已遵守這條誡命。』『那你是否樂善佈施?』『當然,我時常向教會作奉獻。』『很好。但你在教會內、在家裏對待那些仰賴你的人,包括對你的子女、祖父母和職員時,你是否慷慨大方、合情合理?』你絕不能一方面向教會作奉獻,但肩上卻扛著你對職員所行的不公不義。這是非常嚴重的罪,是用天主來掩飾不公義的行為。」

今天的福音正好給我們機會去反省我們是否只是表面上遵守天主的誡命。福音中耶穌推翻了聖殿內擺買商人的桌子,就像一個搗亂社會秩序的滋事份子,猶太人都質問耶穌有何權柄去做這事,因為那些擺買的商人表面上並沒有違反梅瑟所訂定的法律,但耶穌卻驅趕了他們。耶穌卻指出他們將崇敬天主的地方變成了商場。同樣,我們明白我們原是天主聖神的宮殿,但我們又是否像聖殿的商人那樣,只是表面相信天主,遵守他的誡命,而內心卻已將聖神的宮殿變成名利、權力和慾望的商場呢?雖然我們口裏承認耶穌基督是主,但這又是否足夠?人雖然時常以外表的行動掩蓋人真正的內心,但福音卻提醒我們天主「洞悉人的內心」(若
2:25)。在四旬期就讓我們促成內心的皈依,掃除內心的黑暗,抗拒誘惑,一步一步的踏向天國成全的路。

生活反思/實踐
1. 我是否有在生活中活出天主的十誡,向天主和人盡好我們應有的責任呢?
2. 我有沒有在不知不覺間,以表面上愛天主的行動,來掩飾自身的不公義行為呢?

教區教理中心及教理委員會提供
201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