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8日 星期一

教理主題:教會的社會訓導──經濟活動與社會正義

今天的教理主題是延續三週前(常年期第廿三主日)的教理內容,繼續介紹教會的社會訓導。今天的讀經內容提及天主的祝福和賞報、罪的嚴重性,以及當梅瑟和耶穌的追隨者聽見和發現其他人也擁有驅魔、醫治和先知的神恩時,感到恐慌和驚奇。

讓我們首先了解今天福音與雅各伯書內容的彼此關係。福音中帶出幾個重點:耶穌清楚指出,誰若為祂的門徒在傳揚福音的使命中作出任何幫忙,他確實會得到賞報。但誰若使人犯罪,特別是一些弱小和無知的人,他必受到懲罰和報應;越嚴重的罪行,就受到更重的罪罰。最後,人不單要承受嚴懲的恐懼,更甚的是,他們會因罪惡而與天主隔絕。這些恐怖的警戒正好與雅各伯書所斥責的經濟不公義相呼應。在末日時,那些向貧窮人詐取和欺壓的人會接受嚴厲的審判。富有人所堆積的財富將成為腐爛的、生了銹的金銀、甚至是控告的證據。給傭工合理的工資是遵守舊約法律,履行正義的基本要求,於新約更是愛的誡命,遠超守法的要求。原來如何運用物質財富並不止於倫理道德,亦是我們的信仰。今天的教理焦點,就是幫助我們提高對罪的意識和警醒,尤其在經濟上的剝削而衍生的罪惡,藉此幫助我們去回應被召去履行正義和加深對人的愛和尊重。

究竟經濟活動與社會正義有什麼關係?在現今社會中,對活躍經濟活動的目標認識有多少?對工作的理解又如何?我們試從教會的社會訓導的光照下,作進一步的探討。

按教會的理解,一切經濟活動的發展、生產的成長,是用來滿足人的需要。利潤或權勢的增加不是經濟活動的最後目的,而該是為人服務,不單是個人,並為全體人類服務。(參閱教理2426)

以獲利為唯一原則,以經濟活動為最終目的的理論是教會所不能接受的。同時,以「犧牲個人及社團的基本權利,而就集體生產組織」的體系,都是違反人的尊嚴。(教理2424)這只會使人眨抑為純粹獲利的工具,就是奴役人。此外,與共產主義相連的極權主義或社會主義的無神主義亦為教會所擯棄。教會也拒絕資本主義、個人主義、以及把巿場的法則視為比人的工作更重要的作法。(參閱教理2425)

然而,經濟生活許多時會引發各種不同的利益,彼此對立。解決這些衝突需透過尊重社會各方的權利與義務的談判,化解糾紛。當中可包括企業的負責人、薪資階級的代表、工會、以及政府官員。(參閱教理2430)經濟活動無法在制度、司法和政治的真空狀態中運行,所以,國家在經濟領域中也能擔當一個重要角色。「國家的首要任務,仍在於給這些安全條件提供保證,使得那些從事工作和生產的人,能享受其勞動的成果,並因此而感受到鼓勵,願意誠實而有效地去工作。」《百年》48.1

天主教認為工作和就業的機會應向所有人開放。不論男人或女人、健康或殘障者、本地人或移民,都不得有所歧視。社會應按照環境而協助國民獲得工作及就業。(參閱教理2433)

公道的薪酬是工作應有的成果。教會在梵二的《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再次重申「勞動的酬報應當使工人按照各人的任務、生產技能,以及企業和公共福利情形,相稱地維持其自身及其家人的物質、社會、文化及精神生活。」(GS67)(參閱教理2434)

工人有自由參與貿易和工會的權利。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教導「它們(工會)是爭取社會正義奮鬥中的喉舌,追求各種職業工人的合法權利。」《工作通諭20》教會亦指出「當罷工為得到相稱的好處成為不可避免、甚至必需的辦法,則罷工在道德上是合法的。」(教理2435)但倘若引入暴力或要達到的目標不直接與工作條件相關,或違反工益的,則在道德上是不可接受的。

面對現今生活中的和各類不同的問題,教會的社會訓導必返回一個重要的基礎上:就是天主不是只創造一個人,卻是一個群體人類。人是整個經濟社會生活的創作者、中心和目的。社會正義是關乎天主為眾人創造的財產,能夠按正義,並由於愛德的協助,實際使眾人共享。讓我們藉天主的助佑,努力實現罷!

生活反思/實踐
1.  你對人的工作目標、意義和權利有些甚麼新的啟發?
2.  你是否願意在你的工作中履行社會正義,與天主合作,繼續延續天主創造的工程,為人類帶來生機?

教區教理中心及教理委員會提供
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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